假冒注册商标案

日期:2022-01-19 / 浏览: 792

2015年丁某某、蔡某某、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,审理法院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,蔡某某家属委托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张海伟律师为蔡某某辩护。蔡某某在该案中购买和销售了大量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主要以“海飞丝”、“飘柔”“潘婷”等日化用品为主,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基本认定其30万的销售额度,并由公安机关扣押赃款近30万,但该案经辩护人仔细研究,分析证据后,发现公安机关存在程序违法,且控方的证据存在极大漏洞,辩护人在庭前和法院沟通积极争取,开庭主动出击,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,判决蔡某某缓刑,并判处罚金十余万,公安机关将多扣押的十余万退还蔡某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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